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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南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5-06-16 15:46:00 来源: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导语©忧考网从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2025年四川南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相关事宜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教〔2022〕74号)《南充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南市教体〔2020〕25号)等相关要求,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强化招生过程管控,实现阳光规范招生,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参加我市中考且分数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


  (二)符合条件的艺体特长生;


  (三)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折算后也不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号)执行。


  二、招生范围  


  除下列经批准可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


  (一)公办学校  


  省级示范高中、白塔中学、西华师大附中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考生。


  (二)民办学校  


  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三区联招学校  


  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安汉中学公费生可跨区招收一定比例考生。


  (四)艺体特色(示范)学校  


  省级示范高中、省级艺体特色(示范)等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


  三、招生计划  


  所有学校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的计划(见附件1)执行,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安排  


  1.模拟演练:5月17日08:00—19日18:00。


  2.正式填报:6月19日08:00—21日18:00。填报时间结束,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以下简称“中考网”)志愿填报渠道关闭,考生志愿锁定,不得更改。


  (二)填报方式  


  考生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登录中考网填报志愿。


  (三)志愿设置  


  志愿共分五个批次八个类别,每个批次或类别志愿只能选填一所学校。


  提前批:艺体特长生。艺体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应在该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拟报考学校,如未填报该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


  第一批:分两阶段填报。第一阶段卓越计划。南充高中顺庆、嘉陵校区面向全市,各招收200人;南充高中临江、高坪、文峰校区和白塔中学面向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各招收50人;南充一中、南充十中面向顺庆,各招收50人(公费生);阆中中学、西充中学、南部中学、营山中学、仪陇中学、宏德中学面向县域内,各招收30人。第二阶段设县域外、县域内两个志愿。所有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和白塔中学、西华师大附中可面向县域外、县域内招生,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面向顺庆招生。各校在县域外招生不超过当地参考人数的1%(含卓越计划),在县域内招生为学校计划的10%。南充高中在第一批次按计划录满。


  第二批:民办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南充道鑫双语学校、阆中川绵外国语学校、蓬安启睿实验学校非公费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填报该志愿前,需向拟报考学校咨询收费标准。


  第三批:三区联招。顺庆、高坪、嘉陵三区所有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安汉中学公费生可跨区招生,各校在每区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第四批:各县(市、区)设置。各地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剩余计划和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等)在县域内招生。各地于5月15日前在中考网内完成志愿设置。


  (四)填报要求  


  1.切实维护考生权利。各地各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和家长自主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系统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查询和修改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查询和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2.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如有举报并查实,将按考试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五、志愿录取  


  (一)录取规则  


  1.统一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平台(中考网)组织录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2.顺序录取。录取时按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


  3.学位。录取时一个考生只有一个学位。


  (二)录取流程  


  1.统招生市直属高中和跨县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县域内录取由各县(市、区)在统一时间、地点、平台内实施。


  2.艺体特长生


  (1)普通类。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50分,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于6月18日前上传至“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艺体特长招生名额。市直属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和监督下完成艺体专业测试和名单报送工作。省级示范高中对艺体特长生文化成绩有更高要求的,需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执行,提前及时告知家长和考生。


  (2)高水平类。中考成绩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50分但特长突出的,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可调剂到相关专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①认定标准:体育类,参加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主办的年度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内的比赛获前八名或获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艺术类,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②申报流程: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初审学生资格条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20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并提供身份证、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批申报对象为参加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达到认定标准的学生,于比赛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第一批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三)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参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2.最低控制线。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人数、招生计划、学位供给等因素综合确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考生,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高学籍。


  3.负面清单。凡被认定存在校园霸凌行为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考生,取消所有教育优待资格,并放入第四批最后一阶段录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或存在校园霸凌等侵害学生权益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缩减学校当年招生计划。


  六、报到注册  


  7月3日18:00前,新生在中考网内完成注册。已录取考生可持身份证到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或学校二维码扫描登记注册。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资格,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学校的调剂补录。所有学校必须按照录取名册为新生报到注册,严禁任何学校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考生,未报到注册的新生不得申报学籍。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报到注册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审核。


  七、调剂补录  


  7月4日18:00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体育局调剂补录。市教育体育局发布补录公告,补录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加分及政策照顾  


  (一)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累加。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审核公示确认后,于6月10日前在中考网内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未按时登记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南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281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南人才办〔2020〕5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及关爱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0〕10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当地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5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即指标到校生),6月5日前各地报送定向分配计划表(见附件2)。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统一调配。指标到校生,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至少读满2年,录取时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3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所有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材料由各县(市、区)审核,录取时在县域内按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中招生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高中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当地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纪意识,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生阳光、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省、市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按《关于进一步严肃2025年中小学招生纪律的通知》要求,落实《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严禁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各地各校接受跨市(州)招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并扰乱我市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将按管理权限严格追责问责。各地招生工作情况将严格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


  (三)完善监督机制。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监督平台,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地要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加大违规招生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把规范招生严格纳入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市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0817-2396613;基教科:0817-2810012。


  (四)建立公示制度。各地各校要对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进行公示。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


  (五)做好宣传咨询。各地各校要严格按2025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精心策划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梳理招生政策解读资料,编制招生政策指南,发放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告知书(见附件4)等,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各校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当地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附件:点击查看


  1.2025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2025年南充市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情况统计表


  3.2025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4.2025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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