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48年,坐落在佳木斯市市区,占地面积418,974平方米。设有农学系、园艺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动物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生物工程系、基础部等九个教学机构,专任教师245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85人。共有39个专业、在校生7328人。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
1 教师 微生物学(制药方向) 统招研究生 有实践经历者优先 1
2 教师 遗传育种 统招研究生 有实践经历者优先 1
3 教师 体育教育 统招本科及以上 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1
4 教师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统招研究生 有实践经历者优先 1
5 教师 英语 统招本科及以上 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1
6 教师 俄语 统招本科及以上 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1
7 教师 风景园林 硕士及以上 有实践经历者优先 1
8 教师 经济管理(会计方向) 统招本科及以上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1
9 教师 基础兽医学 统招研究生 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1
10 教学管理干事 管理及其它 统招研究生 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引进的技术人员专业对口,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引进的毕业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善于创新,热爱教育事业。
(四)、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制定如下办法:
1、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将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在听取系、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
(1)学院成立以院级领导及纪委、人事处、学术委员会等人员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工作小组。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试卷、统一试题,考查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后,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考核专业知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和身体检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报名时间
2010年3月23日—2010年4月7日
(八)、联系方式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4-8313973
联系人:辛红梅
电子邮箱:hnzy@hlj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