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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宿迁中考录取时间、原则、批次及录取结果查询入口(7月4日起)

2025-05-27 11:26:00 来源:宿迁教育发布
【导语】®无忧考网从宿迁教育发布的《2025年江苏宿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得知,2025年江苏宿迁中考录取时间、原则、批次及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已公布,7月4日起录取,具体详情如下:

  1.组织领导:中招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中心城区由市教育局负责,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由各县教育局负责。

  2.责任分工:具体录取工作由市、县(区)两级招生考试部门会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纪检监察等条线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成立录取工作组,负责中心城区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等)的录取工作。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

  3.划线原则:统筹考虑普职协调发展、各类学校特色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分数线。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生源分布、考生志愿和成绩,测定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中心城区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三县教育局根据本区域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考生志愿和成绩,测定辖区内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录取依据:中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考查、评价等第作为升学、推优的重要依据。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合格作为三及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A(优)作为四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的必要条件。

  6.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中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严格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实行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类专业实行按志愿投档和注册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市内外所有招生学校必须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实行网上录取。

  中考录取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

  7月4日录取特殊类型批次:“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招生计划”“泗洪县农村专项计划”和“普通高中特长生”。

  7月4日录取普通批次:“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中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明确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于7月5日17点前到属地招办办理申请退档手续。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不得参加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不得改录本批次其他学校。

  7月5日18时发布有计划余额学校的征求平行志愿计划信息,7月6日9时至17时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7月7日9时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信息。

  热点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热点高中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

  “符合政策照顾的获奖运动员”就读普通高中提前单独录取,“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考前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组织加试,加试合格者填报志愿,依据中考成绩、加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类录取。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中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批次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录取。

  征求平行志愿投档,仍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2)第二批次:

  7月7日至10日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及“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实行集中录取,市教育考试中心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投档到校,执行相应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7月8日9时发布投档结果,由录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分配专业,并通知考生在7月9日17时前报到,办理入校手续。

  明确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于7月9日17点前到属地招办办理申请退档手续。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不得参加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不得改录本批次其他学校。

  7月9日18时发布有计划余额学校的征求平行志愿计划信息,7月10日9时至17时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7月10日18时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信息。

  本批次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招生学校补录。

  (3)第三批次:

  7月11日至21日“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型和就业型)”投档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类专业实行按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通知志愿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在7月11日至21日期间内到校报到,招生学校刷验考生二代身份证确认录取,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逾期不到校报到视同放弃本批次投档结果,考生自行联系就读学校。计划未完成部分,实行注册招生。

  照顾政策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驻三类地区及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及立功公安民警子女等优待对象,由相关主管单位对照有关政策进行资格审核并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在规定时间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归口提供考生信息及相关佐证资料。

  归侨华侨、归侨华侨子女、台籍、港澳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校申报,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由县(区、功能区)招生办公室集中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并进行公示。

  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一律无效。市教育考试中心对符合优抚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政策确定加分分值,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照顾分值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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