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计分和参考科目
(一)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英语听说30分)、物理(100分,含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100分,含化学实验操作1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90分)、体育与健康(70分,含体育综合素质评价5分)共8个科目,合计满分80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录取参考科目:生物学(含生物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其成绩按照A、B、C、D、E共5个等级呈现(不计入录取总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其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A、B、C、D、E共5个等级呈现。该等级由各初中学校评定,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印发<茂名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茂教规〔2023〕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