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面启动“河北省卫生城市”创建。依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的《石家庄市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此次创建活动于今年3月至11月开展。石家庄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使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市容环境卫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
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做好城市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同时,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健康教育指导: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石家庄城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同时,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食品卫生:严格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问题。
在传染病防治方面,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有偿献血。
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做好环卫设施完善
社区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做到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此外,在环境保护方面,创建活动要完成以下任务和目标: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