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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盐城滨海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4月21日-27日报名)

2025-04-17 10:24:00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
【导语】2025年江苏盐城滨海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8:30-2025年4月27日18:0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进一步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滨海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hxwjwzzrsk02@163.com,(邮件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报名所需材料:①《江苏省滨海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书》(附件3);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8:30-2025年4月27日18:0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4月28日8:30-12:00。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的所有材料需本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所有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2.面试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若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面试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聘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聘用单位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予以定岗定级。聘用后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3)正式聘用后,符合“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相应条件的,还可享受如下待遇(已享受过盐城市相关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①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政策期内高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政策期内在滨海购房的,高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在滨海低服务期限为5年。

  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分别放宽至4倍、3倍。

  ④政策期内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⑤非盐城籍的政策期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⑥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青年人才,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在滨海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5-84198276(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515-80866010(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江苏省滨海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滨海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2025年毕业生”身份书.doc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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