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报名时已经取得并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会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考生在校期间(从入校学习到取得毕业证)学习和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四)免试申请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免试申请审核通过后,后续年度无需重复申请(如2024年已通过免试审核者,2025年无需再申请免试)。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至7月2日12:00
报名截止时间:7月2日中午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8:00,未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未成功(报名系统在最后1天较拥堵,考生应尽早完成报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