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深圳光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政策已公布,本篇文章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广东深圳光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政策公布》,供大家阅读。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须于入学年4月30日(含)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或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4月30日(含)前,有效截止日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含)以后。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须于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含)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或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含)前,有效截止日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含)以后。
3.特别提醒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学位申请期间,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