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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港保税区春季学期小学转学登记工作公告

2024-12-10 17:07: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2025年天津港保税区春季学期小学转学登记工作已公布,本篇文章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2025年天津港保税区春季学期小学转学登记工作公告》,供大家阅读。



1.转学登记对象


  具有保税区空港区域、临港区域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并且在区内居住的一至六年级学生,需具有正常学籍(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可以查验的学生学籍)。

2.转学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周一至周五下午3:30-4:30)

3.登记审核地点


  (一)空港区域

  1.申请转入一、二、三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港保税区东六道39号)

  咨询电话:022-84841184

  2.申请转入四、六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天津空港经济区兴宇路50号)

  咨询电话:022-59096708

  3.申请转入五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逸阳空港小学(天津港保税区景康路16号)

  咨询电话:022-87331299

  (二)临港区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埔江道229号)

  咨询电话:022-59892612

4.审核材料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集体户户籍学生需提供集体户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2.区内自有住房房本。如有本区户口没有自有住房,需提供在区内商品住宅租赁居住的备案登记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4.《天津港保税区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规范字体手写签字。                                                                                                                                                                                                                                                                                                                    

  5.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的初中阶段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注意事项


  1.保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特别提示: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区内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天津港保税区文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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