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少儿升学>导航 > 最新信息

广东深圳福田区福堤幼儿园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2024-11-20 17:05: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广东深圳福田区福堤幼儿园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已出炉,下面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广东深圳福田区福堤幼儿园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供大家查阅。


1.收费标准


  保教费840元/人/月,伙食费350元/人/月。

2.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暂定1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暂定1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暂定5名。

3.招生范围


  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

4.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11月11日-11月22日进行,由幼儿父母自行提交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有以下两种:

  1.手机微信扫码填写并打印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交回到福堤幼儿园保安室。

  2.在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并交回幼儿园保安室。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11月26日-11月27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采取分类排序依次录取。

  具体办法:                                                                                                                                                                

  1.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予以全部录取;                                                                                                                                                                                                                                                                                

  2.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参照《深圳市福田区福堤幼儿园分类排序方式》进行录取;                                                                                                                                                                                                                

  3.如遇分类排序位次相同,则根据以下优先录取条件录取:以幼儿监护人之一在本社区居住时长排序,居住时长越长,录取顺位越靠前。(若监护人居住时长相同,则参考监护人在深圳缴纳社保年限,缴纳年限越长录取顺位越靠前);                                                                                                                                                                                

  4.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上级文件为准进行优先录取。                                                                                                                                                                                                                

  12月5日将在本园大门外公示栏公布录取情况,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少儿升学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