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便捷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2.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纳平等原则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坚持“划片、就近、免试”,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政策公开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均衡编班原则
所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
必须参加8月28日全县均衡编班仪式,现场公布编班结果,不得违反“三公开、三不动”规定,实现义务教育“零择班”,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良好生态。
3.招生办法
(一)科学划片
根据实际,采取单校划片的办法,依道路分界、街区、门牌号、行政村组,合理划定学校片区范围(附件2:《和顺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人数。
1.城区小学学校招生区域
北关示范小学:招收5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招生区域为:北内环以南;太和路以西;新建街—槐树街—云山街以北;西以南北方向延伸。
东关示范小学:招收5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招生区域为:北至槐树街—新建街—太和路—北内环;西至永和路;南至新和大街—太和路—交通东路—南内环;东以南北范围延伸至蔡家庄。
实验学校:招收4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招生区域为:新和大街以南;永和路及延伸线以东;太和路以西;交通东路及南内环以南。学校提供放心午餐服务。
任元汉小学:招收2个班,实施小班化教学,班容量严格控制在35人以内。招生区域为:永和路以西;云山街以南;和化路以北任元汉区域。
串村寄宿制小学:招收4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招生区域为:和化路以南;永和路及延伸线以西;串村及新城区域。学校提供放心午餐服务,招收住校生。
滨河学校:招收4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招生区域为:滨河路以北区域。
2.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区域
和顺二中:招收10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招生区域为:南内环—太和路—天顺街—桥东路以北;中和街—中和北街以东;北内环以南;太和路延伸线以东;蔡家庄、东垴村、西垴村、邢村。
和顺三中:招收6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招生区域为:北内环以南;中和北街—中和街以西;新和大街以北;永和路以西;和化路以北的任元汉区域。
思源学校:招收2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招生区域为:新城片区、凤台村、白珍村。
滨河学校:招收4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招生区域为:滨河路以北;太和路延伸线以西;井玉沟、贾家沟新村、后沟新村(移民并村区)。
实验学校:招收4个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招生区域为:串村区域;和化路以南;永和路以东—新和大街—桥东路—天顺街—太和路—南内环以南;棋盘垴、太阳坡、东仁、盘道洼、寺疙套、青背、杨家岩、阳坡庄、前南峪、后南峪、南窑、会里、前石门沟、后石门沟、黄狮垴、九京及紫罗片区、联坪片区各村。学校提供放心午餐服务,招收住校生。
(二)入学条件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初中入学信息核对。区域内小学所有毕业生均为小学升初中入学对象。各初中学校组织小升初的报名和录取工作,按照划分片区,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本省统一招生”方式,进行招生。
(三)入学办法
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携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屋不动产证、预防接种证(升小学)、小学毕业证(升初中)、学籍信息表(升初中)、父母务工证明、无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片区的学校报名,一年级新生领取《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信息登记。学校要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装入学生学籍档案。在此基础上,采取以下办法入学:
1、农村学校。农村小学实行乡镇或村内适龄儿童直接报名对口入学。农村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小学整校对口直升初中的方式,实行统一招生。
2、城区学校。城区中小学校采取分批次和依次公布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组织招生。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以随机配位的方法确定该校的学生。
第一批次:“两证一致”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不动产证地址一致;户籍和房屋不动产证不一致的按房屋不动产证相对就近入学。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县城)无房产,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片区内房屋不动产证的;如果家长提交证件存在不真实现象,意向学校不予录取,待第三批次录取完毕之后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依据相关教育优抚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1-4级)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子女及其他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符合优待的各类人员以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优待对象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的函》(市教基函〔2024〕32号)文件提供的名单为依据,县教育局安排上述子女在全县范围内性选择中(小)学就读。
第四批次:不符合第一、二批次条件的,且在城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采用随机配位的方法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到相对就近的一所学校报名,随机配位落选后,可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若出现同一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到多校报名的情况,报名无效,只能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落实优抚政策
1.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等流动儿童入学保障政策,按照全纳教育的原则,将流动儿童纳入和顺县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做到应入尽入。适龄儿童或少年须持和顺县公安部门核办的本人和父母一方《居住证》(有效期内)到学校报名。
2.特殊群体学生入学。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残疾儿童提供就读需求;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共享信息,建好工作台账,优先满足其就读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3、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入学。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多址接送困难,兄(姐)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且就读学校学位充足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可按照同一学段同校、不同学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二孩、三孩入学就读。
4.招生流程与学籍管理
(一)招生流程
8月20日-8月21日:符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8月22日:各中小学校招生领导组复核。
8月23日:公示空余学位、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8月24日:各中小学校随机确定本校学生。
8月26日:公示招生结果,统一发放中小学录取通知书,按照核准学生名单整理《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确认存档。城区学校报基础教育股《和顺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编班导入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及一年级、七年级代课教师情况电子版。
8月28日:在和顺二中报告厅公开进行随机配位、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仪式,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9月1日-9月30日:各小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新生注册学籍,不足年龄儿童不予注册学籍;各初中学校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本省统一招生”方式完成招生操作,学籍建档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学籍建档工作完成后,以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为单位于9月30日报基础教育股《和顺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花名表(学籍备案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及电子版,学籍备案表要和学籍系统录入花名完全一致。
(二)学籍管理
1.严格抓好学籍注册接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制度办法,树牢从严规范管理,依法办学治校意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名单和在校学生相统一。
2.严格规范学籍过程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转学、休(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学校在规定班额范围内,如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学生转入。无空余学位学校不得接收学生转入。中小学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能转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能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予转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和空挂学籍现象。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要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3.严格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发挥学籍管理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起,严格落实《晋中市初中阶段异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补充规定》(市教基字[2024]6号)要求,坚持“没有学籍不评价、不见学生不评价、人籍分离不评价”原则,学校不得为“人籍分离”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人籍分离”学生报名参加中考,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不予认定,中考不赋分。对社会考生(往届生)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中考不赋分。
5.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教育的政治属性和民生属性,肩负起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均衡编班
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国家关心、社会关切的重大民生工作,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各学校要对照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及处理结果等“八公开”,通过多渠道公布“招生划片图”,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让招生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招生、均衡编班。
(三)强化控辍保学
建立健全联控联保责任长效机制,细化“一校一案”的控辍保学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工作常态化开展。准确掌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就学情况,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制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事件发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和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不予接收,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要建立“问题”倒查机制,对于弄虚作假,跨范围、跨片区招收的“问题生”,进行责任倒查,坚持谁办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的方式,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实施。
咨询电话:8138003
监督举报电话:81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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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2.和顺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3.学生基本信息表
4.和顺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编班导入信息表
5.和顺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花名表(学籍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