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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报名截止!2024年河南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小学招生办法和划片范围公布

2024-08-07 09:14:00 来源:鹤壁市示范区教体文旅局
【导语】2024年河南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小学招生办法和划片范围公布,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区属各小学学校:

  现将2024年示范区小学招生入学办法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示范区户籍,在示范区常住的适龄儿童。

  1.“人户一致”。即房产、户籍、住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2.“人户不一致”。具有示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的。

  (二)具有外县(市)户籍,在示范区长期居住、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报名办法

  (一)公办学校

  1.“人户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监护人及就读子女户口迁入示范区房产时间为网络报名登记前。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划片范围学校(见附件1)。经审核,信息确认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2.“人户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监护人与入学学生在同一户籍且属于示范区辖区)、有效居住房产证明。监护人及就读子女户口迁入监护人房产时间为网络报名登记前。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户籍所在划片范围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示范区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务工人员(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入学学生与务工人员同一户籍);务工人员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河南省统一的卡式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务工人员发放的工资证明(以通过网络工资转帐、银行卡工资流水等为依据)或在示范区已交纳的2024年社保证明;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水关小学行政楼一楼(8月10日至8月12日)。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示范区各学校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1.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计划由审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不得超计划招生。

  2.报名条件。具有示范区户籍或父母(监护人)具有示范区范围辖区内居住证,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所报名民办学校。

  三、学校招生范围(点击查看招生范围示意图

  (一)淇水湾办事处所辖区域包括鹤壁市致远小学、鹤壁市辅仁小学、鹤壁市致诚小学。

  鹤壁市致远小学承担淇水大道以东、示范区峨眉山路以西片区商业住宅小区(升龙广场小区除外)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可以接收美巢和园及聆海御园小区适龄儿童就读。招生代码:sfq01L

  鹤壁市辅仁小学承担万泉河路以南、鹤淇大道以东、淇水大道以北片区商业住宅小区及升龙广场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接收淇水湾办事处刘寨、王寨、申寨三个农村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任务。招生代码:sfq02L

  鹤壁市致诚小学承担峨眉山路以东、天山路以北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天山路以北、万泉路以南此区域实行一区多校,在此区域内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鹤壁市致诚小学或鹤壁市辅仁小学就学;承担唐庄中心社区(包括唐庄、东高村、郭庄)及姬庄村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任务。招生代码:sfq05L

  (二)古城办事处所辖区域包括鹤壁市明志小学、鹤壁市淇水关小学;一所农村小学即示范区石佛寺中心小学。

  鹤壁市明志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区域六盘山路以东商业住宅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可以接收铂金名筑、清芷园、星河湾小区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此区域内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明志小学或淇水关小学就学;承担二郎庙、古城、王屯(包括大石岗)三个农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任务。招生代码:sfq03L

  鹤壁市淇水关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区域六盘山路、滨河路以西商业住宅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承担高村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任务。同时接收示范区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少年儿童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就读。招生代码:sfq04L

  示范区石佛寺中心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石佛寺、冯庄、大屯、小屯、靳庄、石河岸社区及杨吴、贯子社区的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杨子河学校片区学生暂由石佛寺中心小学代为招生)。同时接收示范区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少年儿童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少年儿童就读。招生代码:sfq03sfs

  (三)民办学校:示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代码:初中:sfq04q)

  四、招生报名程序

  (一)网络信息采集(8月5日—8月7日)。

  1.线上办理渠道。线上报名有手机端和网页端两种方式。

  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一件事专区”窗口,选择“教育入学”,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等。

  网页端:进入“河南政务服网”https://www.hnzwfw.gov.cn,注册登录平台,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在线办理。

  2.线下办理渠道。根据报名条件,到所对应小学学校报名。各小学设立线下报名咨询点,指导帮助咨询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二)现场资格确认(8月10日—8月12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此时间段内,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三)补录阶段(8月13日—8月15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以及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教育行政部门审批(8月18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学生进行审核。

  (五)录取报到(8月20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录取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人,或在招生学校公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规范招生。各小学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小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应入尽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以及其他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点击查看附件

  1.2024年示范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2.2024年示范区小学报名点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

  3.网络信息采集线上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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