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施工单位及考生:
根据全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统计分析并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意见,经研究,我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如下:
科 目 名 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20 58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46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120
46
公路工程 40
水利水电工程 55
市政公用工程 49
矿业工程 44
机电工程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