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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及科目:8月23日

2024-03-20 13:18:00 来源: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导语】©忧考网小编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山东考区报名简章”得知,2024年山东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8月23日,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4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4年)》确定考试范围。中注协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供考生复习备考,参考使用;上述教材及资料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用书。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全拼)、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具体功能。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会计(第一场)

  13:00-15:00税法(第一场)

  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会计(第二场)

  13:00-15:00税法(第二场)

  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全省共设置16个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安排在全省16个考区进行,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济南考区进行。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4年8月5日—2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者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4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申领,具体领证事宜请以省注协通知为准。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符合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与各市考区联系提交免试资料。免试资料包含: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省注协对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上报财政部考办核验批准,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存储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试期间,考生应当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咨询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联系省注协及各市考区。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发邮件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

  (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者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及时关注省注协发布的相关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

  附件1:各考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2: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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