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