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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2023-12-08 17:26:00 来源: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导语】®无忧考网考博频道从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了解到,江苏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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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环境与生态学院(原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报考前请与学院联系。


  二、报名确认及寄送申请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2023年12月2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A4打印或复印,时间以寄送邮戳为准)现场递交或邮寄到学院(特别说明:逾期未收到材料或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和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5)《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6)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8)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0)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方式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方式一致。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学校组织)和两门专业课程(学院组织):


  01-04方向:《水污染控制》、《环境学概论》


  05-06方向:《植物生态生理学》、《环境毒理学》


  考试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终考核成绩。


  3.综合考核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英语(听、读、说、译)、科研基础能力、专业潜能测试、专业综合素质分别进行考核和评分,满分各100分。每一部分成绩为独立的百分制分数,其中任何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流程:综合面试分为英语测试阶段和PPT汇报阶段。


  (1)英语测试阶段:要求用英语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用英语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并阅读和翻译英文文献。


  (2)PPT汇报阶段:以PPT形式,介绍考生的个人教育和科研经历、研究生阶段的论文工作情况和创新点,论文发表情况,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


  5.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科研基础能力+专业潜能测试+专业综合素质


  四、录取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录取。


  2.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则须签“转导师申请书”,由报考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4.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要求,考核通过后参加学院相关的考核。


  5.被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10-85910063


  邮箱:wxw0206@jiangnan.edu.cn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原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D308办公室王老师收,电话051085910063(请选择EMS)。


  六、其他


  招生过程中,如果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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