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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复习要点汇集

2023-11-16 16:34: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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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复习要点汇集 篇一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债权人债权的转让无需得到债务人同意。

  4、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复习要点汇集 篇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4、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3.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复习要点汇集 篇三


  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毎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复习要点汇集 篇四


  1、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5.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复习要点汇集 篇五


  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2、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3、建筑工程五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4、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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