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一、科目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0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科目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一部分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入第二部分。考生答题进入第二部分之后将无法返回第一部分答题。
二、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禁止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二)考试期间,考生须配合监考人员要求。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痛、腹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如果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当停止考试,立即就医。
(三)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迟到未超过15分钟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但需在开考15分钟15内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未能在开考15分钟内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迟到的时长计入考试时间。11:30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除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之外,禁止携带书籍、演算笔、资料、笔记本、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食物、饮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至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至指定位置)。考生未按要求存放或违规携带物品的,将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如考试计算机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六)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试座位。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考试座位的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考试计时在考生离开的过程中不中断。已完成考试的考生应尽快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八)考试将对考场进行全程录像监管,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对现场监控进行查阅,如发现未当场处理的作弊行为,作弊考生的成绩将会被取消,并按相关违纪条例处理。
(九)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