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制定本规则。
一、点名侯测
1.准时候测:应试人须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前30分钟到测试点点名处报到,按照工作人员引导20人一组进入候测室;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
2.证件齐全:应试人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3.遵守纪律:严禁将纸、笔、资料或任何电子设备(含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相机等)带入测试场所,一经发现,不论是否使用、是否与测试内容有关,按违纪论处,取消测试资格;经查实为舞弊或*者,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对应试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4.列队测试:应试人需听从考务人员安排,每20人一组,列队离开候测室进入信息采集室。
5.重新测试:发生评测失败时,请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回候测室重新编组测试。
6.行为文明:应试人在测试区域内保持安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请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将采集应试人的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照片作为本次考试的信息,同时采集的照片也会用在普通话证书上。
第一步,请应试人将身份证(不分正反面)放于身份证采集器上,把准考证(正面对折、有信息的朝外)交给采集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应试人收好身份证。
第二步,指纹采集,应试人需要把右手拇指放在指纹采集器上,连续采集3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采集,请联系考务人员进行人工确认)。
第三步,照片采集,请应试人在指定的位置采集照片。照片拍摄要求:
(1)着装整洁得体,穿深色上衣,不得穿吊带。
(2)严禁化浓妆,不能佩带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如发.卡、耳饰及项链等。
(3)长发束于脑后,头发不可遮耳,刘海不可遮眉及眼。
(4)需要摘下眼镜、口罩、帽子等遮挡面部的物品,头部正视摄像机。
第四步,系统抽签,照片拍摄完毕后,系统将会随机生成机位号,应试人需按照机位号排队,等待进入测试室测试。
由于个人原因,采集身份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允许参加测试。采集信息期间注意纪律,不要大声喧哗!
三、测试阶段
(一)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根据机位号在指定机位坐好(测试机器号与所抽题号一致),等待考务人员指令进行操作。
(二)应试人正确佩戴耳机(为听清指令需在开始前将耳麦挂于脖颈),麦克风在左侧,将话筒调整到距离嘴边2-3cm的位置,测试期间不要随意拉动麦克风,防止出现干扰音。
(三)测试过程中,有问题举手示意考务人员。
(四)应试人测试操作流程:
登录——面部识别——确认信息——试音——答题
1.应试人正对摄像头,点击登录,进行人脸识别,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等待试音指令。
2.应试人在系统提示语结束后开始试音,以适中的音量和语速朗读试音界面上的文字。试音成功,等待测试指令。
3.试音过程中,请注意屏幕右下角的音量波动提示框,以免音量过小或过大影响试音及测试结果(音量波动在提示框三分之二位置效果)。若试音失败,屏幕会弹出失败提示框,应试人点击“确定”按钮后可进行再次试音。
4.测试共有四题,答题时请注意音量提示框,用试音时的语速和音量进行朗读,吐字清晰、语速适中、音量适度。测试过程中,不要说与测试内容无关的话。
5.每一题开始前都有一段提示音,请在提示音结束并听到“嘟”的一声后,再开始朗读。读完一题后,请马上点击界面右下方的“下一题”按钮,进入下一题的测试,以免录入太多的空白音影响考试成绩。
6.一、二题横向朗读测试内容,注意不要错行、漏行,读错可以当即重复一次,以第二次读音为准,屏幕上的黑字和蓝字都是测试内容,不要丢字落行。第三题朗读出错不能重复,否则重复扣分。
7.第四题命题说话,请在10秒钟内选好说话题目,直接口述“我的说话题目是…”(二选一),不能用鼠标点击,否则系统默认第一个说话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