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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

2023-11-07 16: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有效的备考,下面®无忧考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欢迎大家的参考。如想获取更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备考资料,请关注®无忧考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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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 篇一


  估价的假设前提:

  在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房地产估价,不仅要结合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来确定房地产权属是否发生转移,而且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还应根据原用途是否合法改变,按“保持现状前提”或“转换用途前提”进行估价。

  无论保持现状还是转换用途,其共同点都是要保证估价对象的利用,二者的差别是:在转换用途前提下是考虑估价对象单独使用时的利用,在保持现状前提下是考虑估价对象作为企业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利用。

2.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 篇二


  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估价:

  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在估价时均按照房地产转让方式处理。企业在合资、合作时,一般应根据新设立公司的有关合资、合作协议,以及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分析房地产用途是否发生转变。

  如发生用途转变,则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分析考察项目的未来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更新改造的费用成本(含可能有的土地用途变更而需调整的土地出让金等),采用假设开发法和收益法进行估价;如果继续使用,即不转变用途,则在充分考虑项目的预期发展的可行性前提下,采用比较法和成本法进行估价。

  破产清算的房地产估价与抵押物处置类似,属于强制处分。由于是出于迅速变现的需要,购买者的选择范围受到限制,其交易情况属非正常的公开市场交易,因此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较公开市场价值低很多,其估价结果可低于市场价值。

3.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 篇三


  房地产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估价:

  这一类房地产估价主要用于企业在联营活动中,确定以房地产作为出资的出资方的分配比例。因此,估价时要充分考虑联营各方协议的具体条件,结合房地产的未来使用方式进行估价。估价方法视具体情况一般可用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4.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 篇四


  房地产损害的分类:

  1.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划分

  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实物损害(又可分为实体损害和功能损害);

  ②权益损害;

  ③区位损害(也称为环境损害)。

  2.按照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划分

  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或者好于损害前的状况,有的是修理,有的是更换。即预计采用最合理的修复方案予以修复的必要费用(包括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以下简称修复费用)小于或者等于修复所能带来的房地产增值额的,是可修复的,即:

  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不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可行,因而不能修复的损害。即:

  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按照暂时性的损害和永久性的损害划分

  暂时性房屋损害是指房屋修复后,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房屋损害可以完全消除,安全、耐久、适用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

  永久性房屋损害是指不可修复,或虽经修复后房屋可以安全使用,但在耐久性、适用性等方面达不到原标准的质量缺陷。

5.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前备考要点梳理合辑 篇五


  房地产损害的赔偿金额:

  房地产损害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价值减损和相关经济损失,房地产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可修复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加上相关经济损失,即:适用于暂时性损害赔偿金额=修复费用+相关经济损失。

  (2)不可修复的赔偿金额为房地产价值减损额,即:适用于永久性损害赔偿金额=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可一定程度修复的,但不能完全恢复房地产价值的,赔偿金额为部分修复费用、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相关经济损失之和,即:赔偿金额=部分修复费用+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相关经济损失。

  (4)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赔偿金额为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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