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15号窗口(市中区龙头西路100号)。
二、需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本人领取: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页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流程:
1、领取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领取人现场在《领取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四、特别提醒:
1.申请人或代领人领取证书时请取号等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2.对逾期不领的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作无主证书处理。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定要妥善保管,丢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