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成绩合格单。达到云南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于9月1日—9月22日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上传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在此期间,2023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人员,可申请资格审核。
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成绩合格单。达到云南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于9月1日—9月22日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上传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在此期间,2023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人员,可申请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