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试实施
为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