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大纲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3)》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807&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