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上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经过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528室
受理电话:0471-694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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