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19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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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ie.ln.cn/info/1192/3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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