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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科目

2010-02-10 22:47:00 来源: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010吉林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基础知识》。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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