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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

2023-02-28 15:36:00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导语】®无忧考网小编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得知,应当于2023年7月24日—8月4日(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 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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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3年8月4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3年7月24日—8月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具体安排请以各省报名简章为准)。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原文标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302/t20230228_63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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