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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甘肃省酒泉市特级教师拟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

2022-06-30 11:50:00 来源:酒泉市教育局
【导语】关于2022年甘肃省酒泉市特级教师拟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已发布。公示期限自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5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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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甘肃省特级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甘教师〔2022〕3号)精神,酒泉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甘肃省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逐级评选推荐,酒泉市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按照结构化推荐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商市人社、财政部门同意,拟推荐酒泉市实验小学王晓兰、酒泉市实验幼儿园席忠红、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李志刚、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宋文洁、酒泉中学王凌志、酒泉市实验中学郭建斌、玉门市第三中学豆培琴、金塔县中学王兴邦、瓜州县第一中学陈志高、酒泉市第一中学张建文、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贾海蓉(备选)、阿克塞县小学孟庆军(备选)等12名同志为全省特级教师推荐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5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若存在影响推荐的情形,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

  受理电话:0937-2615700 261206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通讯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十五楼酒泉市教育局515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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