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十科,总分为710分。统考笔试九科试卷结构和分值具体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合卷120分。体育课程考试由各县区按要求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分值50分。
体育课程考试以5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由必考和选考项目组成。男生必考项目:引体向上、1000米、足球运球;女生必考项目:仰卧起坐、800米、足球运球。男、女生选考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等(由县区任选两项),考生共测试5项,每项10分,共计50分,考试成绩以实分计入考生总分。对丧失运动能力并符合残疾标准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要实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教学内容命题,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总分50分,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因临时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考试内容、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