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与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留学基金委纳入与俄罗斯互换奖学金计划中派出,由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填写对外联系材料,并按双方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交俄教育署,由俄教育署负责联系落实具体留学院校。需要说明的是:①俄科研机构、文化、艺术、医疗机构不隶属教育署,留学人员如申报此类单位,应自行联系,俄教育署无法落实;②根据目前情况,理工科类留学人员比较难落实接收单位,其他专业也有不能落实的情况,每年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均有20人左右因俄方未落实留学单位而无法派出,请留学人员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和工作安排;③莫斯科大学不隶属教育署,该项目人员不能申报。
3、俄罗斯艺术类项目被录取人员,应要按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参加俄语培训。留学院校原则上由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协助联系(需统一填写对外联系材料)。与俄建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院校也可利用校际渠道协助联系。如留学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无联系渠道,原则上不允许自行联系留学单位。
二、考虑到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部分的留学人员自行联系留学单位存在一定困难,我与俄方互换奖学金项目尚有余额,如您确实无法自行联系留学单位,可与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一起填写对外联系材料,由留学基金委一并提交俄罗斯教育署,由其协助落实留学单位。但是无法保证一定能被俄方录取。如俄方不能接受,您还需要自行联系派出。如您希望协助,请您按要求如期提交材料,过期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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