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市直各中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总结和推广钦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功经验,根据《钦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通知》(钦教科〔2021〕7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钦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经专家评审、我局审定及公示,4项成果获评为特等等次,19项成果获评为一等等次,21项成果获评为二等等次。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中再创佳绩。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教学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借鉴,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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