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上确认对象: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因疫情封控、管控、隔离等不能到现场确认的考生。需提供社区或相关单位证明扫描件传长宁县教育考试院指定邮箱。
2.线上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间: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簿盖有“四川省公安厅户口专用”印章页及本人页扫描件、社区或有关单位出具的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确认的证明扫描件,提供本人寸照(寸照格式:蓝底,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大小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如:张三+511524199902154173.JPG)),企业员工提供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扫描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资料打包上传到长宁县教育考试院邮箱(22018116@qq.com)。
3.线上提交材料时间:11月12日-13日。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890948868。请所有线上确认考生加入长宁县高职扩招线上确认考生QQ群,群号:341557475。
4.如因照片不符合规格造成考生信息不能上传,信息采集不成功,报名无效,其后果考生自负。考生线上确认成功与否将在长宁县高职扩招线上确认考生QQ群公布,请考生实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