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考区的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黑龙江省考区的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以及在黑龙江省工作、生活的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选择在黑龙江省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在11月10日至11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主观题考试。主观题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8日至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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