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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二级建筑师:日照百分率

2009-12-11 12:57:00 来源:中国注册建筑师考试网
四、日照百分率
(1)日照时数:指地面上实际受到日光照射的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表示,可以日、月或年为测量期限。一般与当地纬度、气候条件有关。
(2)日照百分率:指某一段时间(一年或一日)内,实际日照时数占太阳的可照时数的百分比。可照时数是从日出到日落,太阳可照射到地面的时间(小时)。

例:日照间距120方向上折减系数为(A)
A. 1.0L
B. 0.90L
C. 0.80L
D. 0.70L

八、地质

一、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系保证地基强度和稳定的条件下,建筑物不产生过大沉降和不均匀沉降的地基承受荷载的能力。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直接影响承载力的高低。
(二)地基土的堆积年代及其成因
堆积年代愈久,—般承载力也愈高,冲洪积成因土的承载力一般比坡积土要大。
(三)地下水
地下水上升时,土的天然重度变为有效重度,承载力也相应减小。另外,地下水大幅度升降会影响地基变形,湿陷性黄土遇水湿陷,膨胀土遇水膨胀、失水收缩,对承载力都有影响。
(四)建筑物性质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体形、整体刚度、重要性以及使用要求不同,对容许沉降的要求也不同,因而对承载力的选取也应有所不同。
(五)建筑物基础
基础尺寸及埋深对承载力也有影响。
(六) 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一般而言,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如下:
一层建筑:60一100kPa;
二、三层建筑:100~120kPa;
四、五层建筑:120kPa。
当地基承载力小于l00kPa时,应注意地基的变形问题。

二、地震
(一)震级
震级表示一次地震释放能量的大小,国际上通用的是里氏震级,共分为10个等级见 表4-10所列。


震级 <2
2~4
5~7
7~8
>8

分类
微震
有感地震
破坏性地震
强烈地震或大地震
特大地震



(二)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房屋建筑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分为12度:
(1)基本烈度:某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受的烈度;
(2)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抗震设防烈度。

(三)抗震设防分类
抗震设防分类是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届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四)考虑抗震的场地分类
(1)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I类场地土或开阔平坦、坚实均匀的Ⅱ类场地土等地段。
(2)对建筑物抗震不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Ⅲ类场地土、条状突出的山脊、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其中包括胶结不良的第三系沉积)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地基持力层在平面分布上软硬不均(如古河道、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及半填半挖地基等)、非发震断裂与发震断裂带交会的附近等地段。
(3)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地段,一般是发震断裂带及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山崩、地陷等地段。
场地土的分类 表2-10


分类 场地土质

I类
稳定岩石

II类
除I、III类场地土外的一般稳定土

III类
饱和松砂、软塑至流塑的轻亚黏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冲填土以及其他松软的人工填土等。


3.不良地质现象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影响较大的不良地质现象主要有冲沟、崩塌、滑坡、断层、岩溶、人工采空区等,在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冲沟
冲沟是土地表面较松软的岩层被地面水冲刷形成的凹沟。稳定的冲沟对建设用地影响不大,只要采取一些措施就可用来建筑或绿化。发展的冲沟会继续分割建设用地、引起水土流失、损坏建筑物和道路等工程,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继续发展。防治的措施应包括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两个方面。前者指植树、植草皮、封山育林等工作;后者为在斜坡上作鱼鳞坑、梯田、开辟排水渠道或填土以及修筑沟底工程等。

(二)崩塌
陡坡或悬崖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向下崩落并顺山坡猛烈地翻滚跳跃、撞击破碎,最后堆于坡脚的现象,称为崩塌。大规模的崩塌叫做山崩,而单个或几个大岩块的崩落称为坠石。此外,根据崩塌物质的不同,又可分为岩崩和土崩。堆于坡脚的崩落物称为崩积物。崩塌或坠落发生前,将要崩落或坠落的岩体称为危岩。
崩塌的危害很大,常造成建筑物破坏甚至道路被毁、河流堵塞等。对于存在大型山体崩塌隐患的场地,应尽量避免选为建设用地。而对于可能出现小型崩塌的地带,则应采取防治措施。

(三)滑坡
斜坡上的岩层或土体在自然或人为的因素影响下失去稳定,沿贯通的破坏面(或带)整体下滑的现象,称为滑坡。它往往是缓慢、长期、间歇性地向下滑动,但也有一些滑坡表现为急剧的运动。滑坡多发生在山地、丘陵地区的斜坡以及河岸、路堤或基坑等地带。滑动面大小不等,小则几十平方米,大则几平方千米。滑坡对工程建设的危害很大,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四)断层
断层是岩层受力超过岩石本身强度时,因破坏了岩层的连续整体性,而发生的断裂和显著位移现象。断层面是指断开成两部分岩体滑动的破裂面,它是一种不连续结构面。有的断层在断层面中形成一定宽度的破碎岩块密集带,称为断层带。断距是两部分相对位移的距离。断层会造成许多不良的地质现象,如使岩石破碎等;断层破碎带是地下水的通道,因而会加速岩石的风化;断层的两部分岩性不同,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尤其是在地震区,其危害更大。因此必须避免把场地选择在地区性的大断层和大的新生断层地带。同时应针对其断距的大小分别予以处理或取舍。

(五)湿陷性黄土
湿陷性黄土是湿陷性土的一个组成部分。湿陷性土是指那些非饱和的结构不稳定上。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受水浸湿时,其结构迅速破坏,并发生显著的附加下沉。凡在上覆土的自重应力下受水浸湿发生湿陷的,叫自重湿陷性土;凡在上覆土的自重应力下受水浸湿不发生湿陷的,叫非自重湿陷性土,它们必须在土自重应力和由外荷所引起的附加应力的共同作用下受水浸湿才会发生湿陷。
湿陷性土不论作为建筑物的地基、建筑材料或地下结构的周围介质,如在设计和施工中没有认真考虑到湿陷性这一特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旦浸水,均会产生湿陷,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可靠,造成损失;反之,如采取的措施过于保守,又将增加基建投资,造成浪费。
湿陷性黄土又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当黄土作为建筑物地基时,为了恰当考虑湿陷对建筑物的影响,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就要判别它是湿陷性的,还是非湿陷性的。如果是湿陷性的,还要进一步判别它是自重湿陷性的,还是非自重湿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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