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25号)规定,经考生申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现将福州市符合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
联系电话:0591-8337232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1-83353001(市教育局高招办)
附件下载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
联系电话:0591-8337232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1-83353001(市教育局高招办)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