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申报人在参加评审前,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参评个人防护准备工作,保障评审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一、答辩前准备
(一)申报人在准备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应避免评审答辩前14天内在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二)申报人评审答辩前14天每天自觉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并如实填写《申报人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和《申报人防疫情况承诺书》,于答辩开始前上交,如果发现有瞒报、误报等现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备注:如果发现体温异常须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及治疗。)
(三)所有申报人须持答辩当天早8点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北京健康宝”显示“未见异常”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答辩,否则不可参加答辩。(备注: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申报人答辩当天早8点前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申报人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乳胶手套。
二、答辩期间
(一)前往答辩地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申报人按答辩通知到达现场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答辩地点进行防疫核验,按防疫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在进入答辩地点时,请自觉出示答辩当天8点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北京健康宝”状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向评审工作组上交《申报人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和《申报人防疫情况承诺书》。
(三)申报人在整个答辩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所有申报人员从专用通道进出答辩地点,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申报人答辩前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三、答辩后
答辩结束后,申报人应根据安排及时离场,切勿滞留。
请广大申报人随时关注北京市政府网站及北京卫生人才网,及时了解北京市及评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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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申报人防疫情况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