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你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表现通过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环节的考核,被拟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
为方便办理档案、组织关系转递和户口迁移等入学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转递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拟录取考生凭借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邮编:110168。
二、定向就业协议办理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办理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已发送至相关考生的电子邮箱,请及时查收,原件于开学报到后交至所在学院。
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时发送定向就业协议。逾期未完成的,学校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
三、党团组织专递
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转递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在辽宁地区的拟录取研究生党员,须由所属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虚拟专网”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录取学院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以外地区的拟录取研究生党员,须到所属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至录取学院党组织。
团组织关系转至“辽宁省省管高校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学院全称)2021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所报到点。
四、户口迁移
拟录取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选择迁移户口的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号码、民族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各项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户口管辖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及户籍民警章。《户口迁移证》请自行携带,于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报到点,由各学院统一到各相关部门办理。
最后,感谢你选择到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深造,让我们相约金秋的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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