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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湖北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已发布

2021-07-28 15:38:00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咸宁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2021年湖北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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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感谢您对2021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方便家长配合做好今年秋季招生入学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21〕11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供水电发票问题。家长可以通过手机关注“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水费缴费电子凭证、手机下载“网上国网”APP下载电费缴费电子凭证,也可以到国家电网、联合水务服务网点打印水电消费凭证,作为学校现场审核证明材料。

  二、关于提供无房证明问题。7月30日至8月31日期间(周末正常上班),咸宁市教育局联合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咸宁市教育局一楼基础教育科进行 房产信息集中审核,家长可携带《家庭户口簿》和《报名登记表》到此审核出具无房证明。

  三、关于设立临时办公室。8月16日至8月31日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现场审核期间,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咸宁实验外校玉泉校区和咸宁市第六小学,分别设立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办公室,为家长现场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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