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7月1日,通过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需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招生学校志愿,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未填报志愿,不得参加现场考查和自主招生录取。
二、现场考查
已填报志愿的考生,需按要求参加招生学校现场考查。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招生要求,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或能力进行考查,突出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情况的考查。考查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自主招生考查安排在2021年7月3日—4日,其中7月3日为非体艺类项目现场考查,7月4日为体艺类项目现场考查,各校在此范围内安排各项目考查时间。
市艺术高中现场考查时间为7月5日。自主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结果公布
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做好考查组织与实施工作,于2021年7月7日公布考查结果并同步报市教育局备案,公示期3天。
四、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自主招生批进行。
招生学校根据考生自主考查结果、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并及时将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前3年全市统招线平均分下一定分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方可被自主招生录取。学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分别最多降30分、150分、50分,具体降分值,由招生学校在此范围内确定并在方案中公布。
自主招生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如考生填报2个及以上志愿学校(项目),并同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予以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