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司法部认定,我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市司法局自4月21日起开始组织安排《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
为了做好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2020年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
二、颁证时间
2021年4月21日至27日。
三、颁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的场所:鹰潭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C923室)。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领人领证时应遵守防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正在隔离观察的人员及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申领人,可与发证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4、申领咨询电话:
鹰潭市司法局:0701—6690513、13970177460、18107018178;
鹰潭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