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本着方便考生、减少人员接触的原则,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协商,为错过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提供证书补邮寄业务。考生可在“证书网上邮寄系统”关闭后,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补寄证书:
一、受理方式
考生可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tjsems@163.com。
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地址、姓名、电话号码,考生姓名、联系电话、证书种类、考取年份及管理号(管理号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页面查询;如果没有管理号可以提交身份证号)。
二、邮寄方式及时间
邮局将根据考生提交信息,在一至两周内寄出证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收,并支付邮费。邮费标准根据邮局有关规定执行。
邮寄咨询:2401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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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