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就我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21年4月20日-23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1.4月19日15:00至22日24:00,申请人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方网(http://sft.hubei.gov.cn),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栏,通过“网上预约和信息采集”,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需通过电话与恩施州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预约领取时间。
2.4月20日至23日,证书持有人应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恩施州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领取证书,并现场打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三、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申领人员应自觉服从颁证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出示扫描健康码,保持1.5米安全距离,有序流动。没有“健康码”的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
4.对于现场发现的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就地隔离,交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理。
5.申领人无法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证书由恩施州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统一保管。申领人需电话说明情况,并约定领取时间。
领证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一楼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18-8225301
咨询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恩施州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