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和《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条件
1.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可免试《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或《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2.已取得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报名时间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21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参加考试的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 地区 | 报名时间 |
| 天津 | 4月6日9:00至4月13日16:00 |
| 江苏 | 4月6日9:00至4月13日16:00 |
| 山西 | 4月7日至4月14日 |
| 陕西 | 4月7日至4月14日17:00 |
| 江西 | 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 |
| 重庆 | 4月9日9:00至4月15日17:00 |
| 河南 | 4月6日9:00至4月16日17:00 |
| 安徽 | 4月9日9:00至4月16日16:00 |
| 西藏 | 4月6日至4月18日 |
| 青海 | 4月12日9:00至4月19日18:00 |
| 北京 | 4月13日至4月19日 |
| 甘肃 | 4月13日至4月19日18:00 |
| 新疆 | 4月6日至4月20日19:00 |
| 内蒙古 | 4月9日9:00至4月20日17:00 |
| 湖北 | 4月11日9:00至4月20日20:00 |
| 广西 | 4月12日8:00至4月20日17:00 |
| 黑龙江 | 4月13日至4月20日 |
| 云南 | 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7:00 |
| 福建 | 4月13日至4月21日 |
| 山东 | 4月13日9:00至4月21日16:00 |
| 辽宁 | 4月14日9:00至4月21日24:00 |
| 吉林 | 4月15日至4月21日 |
| 贵州 | 4月15日至4月21日 |
| 河北 | 4月15日至4月21日 |
| 海南 | 4月6日至4月22日 |
| 上海 | 4月14日10:00至4月22日16:00 |
| 宁夏 | 4月6日9:00至4月23日23:00 |
| 浙江 | 4月15日至4月24日 |
| 四川 | 4月7日至4月25日 |
| 湖南 | 4月16日9:00至4月25日17:00 |
| 广东 | 4月16日9:00至4月25日17:00 |
报名时间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