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1年4月8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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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2、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3、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相应的业绩证明;
7、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