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定于2021年3月26日开始发放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包含一级增考)。请梅州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3-2128309
领证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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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