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布(名册详见附件)。请认定合格人员于10月9-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证件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到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1楼D01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0月9-20日限户籍或居住地在大市区的申请人,10月21-31日限户籍或居住地在各县(市)的申请人。
教师资格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